闽南网10月10日讯 海都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政府了解到,漳州市“十三五”生态市建设专项规划出炉,并开始印发实施。
主要发展目标中,至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能耗强度均控制在国家和福建省下达指标内,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21.6%,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规划均不突破省下达指标,单位GDP用地面积比2015年下降20%以上;根据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指标要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55,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50立方米以下。
严格落实国家“水十条”、“气十条”和“土十条”要求,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比例达到90%以上,主要河流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城市无劣Ⅴ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重达72%。
主要任务中,将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快LNG接收站联络线工程、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西气东输三线工程等管网建设。还将构建低碳与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全面推进污染防治,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海都记者 周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