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提升,消费者对保险保障的配置越来越重视,不法分子的各种新型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天上不会掉馅饼”这句话成为了对广大消费者的一种考验。尽管监管部门多次发布关于“代理退保”的风险提示,依然有不少消费者被蒙蔽,甚至上当受骗。
典型案例
2019年,漳州市客户郑先生在中国人寿为自己投保了一份国寿福终身寿险组合保险,保费合计约4000元。2024年5月郑先生因脑出血住院治疗,出院后就托“内行人员的朋友”帮忙咨询理赔,但这位“朋友”告诉他,买的不是住院医疗保险,理赔不了,让他直接找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2024年6月,郑先生听信了这位“朋友”,拨打了保险公司客服电话。郑先生认为在投保时“被销售人员误导”,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或全额退还保费,否则将进行投诉。客服人员第一时间与郑先生取得了联系,但郑先生要求委托其“朋友”全权处理,客服人员怀疑郑先生被第三方怂恿,邀约郑先生到公司当面沟通,还特别提醒他带上病历材料。面谈时,经验丰富的客服人员发现,郑先生脑出血致左上肢肌力为2级,当即建议郑先生在180天时进行伤残鉴定,如鉴定伤残情况属于保障范围,则可申请理赔。
2024年11月,郑先生经鉴定机构评定符合脑中风后遗症,并向保险公司申请了重大疾病理赔,并于次月收到了保险公司5万元重疾理赔。
案例分析
“不良代理投诉举报”现象已经受到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福建金监局与省公安厅、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防范金融领域不良代理投诉举报风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告》,合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提出,部分不良代理组织或个人借“代理投诉举报”之名,捏造事实,违背合同约定,突破法律底线,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经营秩序。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或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责任。本案例中,郑先生亲身体验了一把“悬崖勒马”,所幸保全了自身保障并获得重疾理赔金。
风险提示
“代理退保”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寿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何时,都要通过正规渠道依法反映诉求、合理维权,不要盲目听信他人谗言,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陈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