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1日讯 昨天,福建省纪检监察厅官网发布:龙海市卫生系统的一些领导干部违规公款旅游,被龙海市纪委通报。
经查,2013年2月间,龙海市第一医院组织第一届“仁爱”医学奖励基金获奖优秀医务工作者外出到新加坡、马来西亚集体活动,原龙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副主任林锦坤、第一医院财务科原科长王毓旗借机和获奖者一起前往,进行公款旅游。
2015年3月底至4月,时任龙海市第一医院副院长吴永在第二届“仁爱”医学奖励基金组织获奖优秀医务工作者外出到韩国集体活动时,同样借机前往,违规进行公款旅游。
林锦坤、王毓旗、吴永三人变相公款旅游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经龙海市纪委研究,给予林锦坤、王毓旗党内警告处分,对吴永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林锦坤、王毓旗、吴永退回应由个人支付的旅游费用。原龙海市卫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第一医院负责人甘少华、市第一医院院长洪劲榕对上述三人公款旅游审批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龙海市纪委对其二人诫勉谈话。(海都记者 周杨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