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13日讯(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来自龙海颜厝的杨先生反映,15岁的女儿小玲(化名)上初中,因先前受伤,要从私立学校转到当地公办的长边中学,学校不让她入学上课,自己辗转反映协调,如今一年过去,事情始终无法解决。
9月13日上午,闽南网记者前往颜厝长边中学了解情况。该校校长许物强表示,学校不是拒绝让孩子到校上学,而是考虑到她还未恢复到能够正常接受教育的一般能力,所以建议家长带回孩子治疗,直到她基本恢复正常状态,并有医学部门或医院的相关证明,学校会允许其入学。
学生:很想上学 学校不让
小玲出生于2001年,家在龙海颜厝镇下宫村。2014年,她考上了漳州市区一所私立学校,就读七年级,并于当年8月30日到校报到。但在2015年1月24日,她从学校二楼摔下,受重伤住院。小玲告诉闽南网记者,出事之后,主要是考虑到安全因素,她不想继续在这所私立学校上课,而是想回到户口所在地的长边中学就读。而按片区规划,她可就读该校。
2015年9月,小玲在长边中学试读了约两周,学校就收回了课桌,不让继续上课。“主要是我想转回来,但是他们这边不同意,不接收我。”谈及校方不让就学的原因,小玲介绍,上课期间,她有时会犯病,脚部受伤的地方会很痛,会告诉老师,其实有时她只是想趴在桌子上。因为类似情况,校长怕她耽误老师、同学上课,不让她读。但她觉得,如果痛,只是她一个人承受而已,老师可继续上课,不会影响。老师也都让她回去再修养一段时间。
小玲真的很想读书,今年9月份,她和爸爸杨先生再次到长边中学,希望能够入学,但校方还是不答应。问及伤情,小玲说,自己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至少有85%。
爸爸杨先生也讲到,当时孩子摔得不轻,花了不少钱,在私立学校读书,费用太高,回到公办学校,比较实惠。况且,自家开的店就在这所学校附近,作为家长也较能照顾得到孩子。这一年来,他多次找学校和当地教育局反映,甚至到信访局,但都没能解决这一问题。
2015年9月,杨先生为女儿申请休学一年,理由是由于摔倒导致腿断,在家调养,现在一年已到。目前,小玲的学籍也还未转到长边中学。
校方:孩子身体条件未达到正常接受教育能力
针对不让入学一事,长边中学校长许物强作了解释。他说,孩子要到学校读书,一般情况下,学校是会允许。去年9月,学校先让小玲试读。在那期间,她经常上不了课,不到10多分钟就头疼,出现呕吐等情况,然后到外面去,几乎每节课都这样,便建议家长休学治疗,直到孩子能正常接受教育。
新学期,杨先生带小玲再到学校,要入学上课。许校长看了年初的病例,结合过去试读情况,觉得还不够理想,也将这种情况反映到教育局等部门。这其中,他也考虑到,如果小玲没办法控制好自己,正常上课,而影响到班级同学,其他家长也会来反映。
小玲一直坚持,复查时医生说,自己恢复得很好。记者问及是否能够再让她试读,许校长表示,出于安全等因素,抱着负责的态度,不建议此举。学校也希望小玲到学校读书,但要身体等各方面恢复正常才行。家长也要负起监护责任,进行相关的治疗、复查诊断。如果医学部门或医院出具证明,表明基本恢复正常,会让小玲入学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