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3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实习记者 王丽娟 通讯员 林志标 杨建山 欧新蕊)吸毒者持有数量足够的毒品同样构成犯罪。近日,龙海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卓某。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卓某家境富裕,他偶然间听一个吸毒的朋友说,吸食毒品是治安案件,只要没有贩卖或者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就不是刑事犯罪,便想尝试吸毒。
去年7月31日,卓某通过朋友在角美购买十余克冰毒后,把装有冰毒的烟盒放在自己宝马车上准备回厦门,途中被查获。经检验,卓某烟盒内的冰毒,重达10.23克。卓某先被行政拘留后,被决定强制戒毒2年,再后来被转为刑事拘留。
据检察官介绍,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即冰毒)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都构成刑事犯罪,将会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