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与朋友纠纷,竟然还殴打到现场劝解的民警。近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兰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8年3月21日晚,兰某某和朋友到龙海市海澄镇某KTV喝酒唱歌,期间喝高了,同朋友吵了起来,还想动手打人。接到报警,龙海市公安局海澄派出所民警陈志君、王锦堂带领协警刘艺伟、朱春辉、董晨晨等人赶到现场,见兰某某已醉,对其进行口头劝阻。但喝高了的兰某某根本不听,不断大声辱骂,还朝离他最近的民警陈志君打了一拳。民警将其制服押上警车,准备带回所里调查,谁知兰某某挣脱了控制,抓伤协警刘艺伟的脸部。经法医鉴定,陈志君和刘艺伟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
点评:小酌怡情,但喝到“断片”还惹是生非就不好了。兰某某酒醒以后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根据《刑法》第十八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断片”无法为其开脱罪责。兰某某的行为依法构成妨害公务罪,其后悔也来不及了!(蔡莉娜 颜丽月 杨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