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23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刘慧瑛 欧新蕊)近日,经龙海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龙海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获悉,1月16日20时50分许,张某驾驶闽E牌照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从漳州方向沿省道西港线往石码方向行驶至龙海榜山镇翠林村高厝路口时,遇老妇人陈某牵一自行车想从路右经人行横道往路左穿越道路。张某减速慢行,后他看到老妇人好像停在了路口,张某就又加了油门,想右转通过,但不到一秒钟,就发现老妇女牵着自行车继续前行,张某赶紧踩刹车,因为距离太近了,货车为避让自行车驶上隔离带,往右发生侧翻并碾压陈某身上,造成陈某当场死亡。经认定,张某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