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女友迟迟不肯露面,原来竟是曾经的工友假扮。近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班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
班某原是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认识了蒋某并互加微信。因班某手头紧遂起了诈骗的念头。2022年6月,班某谎称要向蒋某介绍自己的同学“马慧慧”给其当女友,蒋某表示同意。于是,班某便用自己的另一个微信号,假装是“马慧慧”同蒋某聊天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
自2022年6月至2024年7月间,班某虚构“马慧慧”身份,以“需要生活费”“撞车需要钱治疗、赔偿”“到福建需要路费”等事由,多次骗取蒋某钱款共计19000余元,后将所得钱款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后蒋某意识到不对劲报警,班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被告人班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赔偿蒋某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检察官释法:本案中,被告人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9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醒,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轻信不转账,切实提高防范意识。(记者 王琳雅 通讯员 颜丽月 阮少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