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13日讯 借租房子之名,博取房东夫妇的信任,后又以帮忙其解决子女就学问题,骗取钱财14000元。前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5岁的黄某,10年前就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刑。今年4月24日,黄某冒充“漳州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工地工作人员,拿到杨某夫妇的电话号码。在聊天过程中,黄某得知,杨某夫妇想让小女儿入读漳州正兴学校,黄某心想机会来了,他立马打电话佯装向朋友咨询“入读申请流程”及“暗箱操作规则”。随后,黄某看时机成熟了,便提出找关系需要费用和预交学费,跟杨某夫妇拿了14000元现金,就销声匿迹。杨某夫妇等不到黄某,到了奥体中心打听才发现上当受骗,而后报警。(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林志南 高达源 陈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