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上高速 刮擦露了馅 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38.642mg/100ml,为近年来漳州高速交警查处最高
▲庭审现场
喝了几杯白酒就开车上路,不料发生小刮擦却露了馅。昨日上午,漳州市龙海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心存侥幸”醉驾上路的黄某荣犯了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500元。导报记者也从高速交警部门了解到,该起醉驾行为,也是近几年来漳州高速交警路面查处酒驾嫌疑人当中,酒精含量最高的。“2014年11月17日22时许,我们接到报警称,在漳州招银港高速出口处,两车发生刮擦。”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厦漳跨海大桥中队民警说,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是前车在收费站进行缴费时,黄某荣驾驶小车与前车不慎发生轻微刮擦,但事故并不严重。
“我们闻到黄某荣身上有很浓的酒气,就要求他配合酒精测试。”民警说,最后,经鉴定,黄某荣血液酒精浓度为238.642mg/100ml。
龙海市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荣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黄某荣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mg/100ml,应从重处罚;案发后,黄某荣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所以黄某荣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5500元。(记者卢婷雯通讯员吴捷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