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建设方案出台食品流通 全程监管可追溯
闽南网3月26日讯 到2016年,食品流通从入市到退市实行全程监管;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和责任追究率达100%,对食品经营者实施“黑名单”制度。
昨日,龙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龙海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方案》要求,到2016年年底,建立覆盖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成较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同时,提升食品安全问题应对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和责任追究率达到100%。
到2016年,全市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覆盖主要乡镇,监测点进一步扩大;扩大食品监测品种,主要食品类别监测覆盖率达90%以上。
在食品安全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方面,逐步完善食品流通监管制度与长效机制,对食品质量从入市到交易、退市实行全过程的监管,稳步提高对食品经营安全风险点的控制。批发环节和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便利店、专卖店的预包装食品全面建立电子台账管理制度,2015年年末达到90%以上,2016年年末达到95%,逐步实现预包装食品的可追溯和可召回。
此外,在推动食品流通设施升级改造方面,到2015年年底全市辖区新建和改造城乡菜市场3个(其中城区1个,农村2个),市区实现每千人拥有菜市场(含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方案》还要求,建立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实施“黑名单”、信用评价和奖惩等制度,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衔接。
到2016年年底,初步建成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实现全市人口密集区都覆盖肉品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统,全市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出产的食用农产品、所有带标签销售的无公害水产品全部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以及覆盖全市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可追溯。(海都记者 朱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