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讨要赔偿 无果砍伤经理
闽南网5月13日讯 多次讨要工伤赔偿不成,方某发将公司经理砍伤。他虽然最终拿到赔偿款,却于近日,经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犯故意杀人罪,获刑三年。
方某发是漳州台投区一家金属制品公司的工人。2012年10月,他因机器异常被烫掉一只耳朵,经鉴定为五级伤残。
2014年8月19日,经劳动仲裁,由社保局和公司赔偿20多万元。之后,方某发多次讨要赔款,该公司经理林某称要等劳动部门将赔偿款项审批后再支付。方某发认为公司在找借口。当年8月29日上午,他买了镰刀和斧头再去找林某,趁其不注意将其砍伤。随后,他被公司员工制服。经鉴定,林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2014年11月,经民事调解,方某发获得26万元赔偿款。(海都记者 朱加良 通讯员 林志南 刘慧瑛 黄思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