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起,漳州市民可以享受到自助办理电子往来港澳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届时,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港澳旅游将成为可能。
经请示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同意,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将于9月12日,在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芗城区丹霞路110指挥中心内),正式开展自助办理电子往来港澳旅游再次签注立等可取业务。
届时,除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之外的福建省内户籍居民,在办理往来港澳旅游再次签注时,均可持电子(卡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自助办证一体机办理,且立等可取,不用再等6个工作日,说走就走的港澳旅游将成为可能。
需要注意的是,自助办证的费用和原来一样都是20元,但自助办证一体机缴费只收现金,而且只收10元、20元两种币值的纸币。(记者 郭钦转 通讯员 章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