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来,我市将农村低保保障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3930元以上,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均达到或超过测算的2017年省定扶贫线,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使低保对象通过实施社会兜底保障实现脱贫。
今年来,我市两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其中,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提高到3930元,其他各县(市、区)提高到4050元以上,均达到或超过测算的2017年省定扶贫线,农村低保标准同比增长40.36%。截止到今年5月31日,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59万人,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16亿元。
据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推进“两线合一”。先后出台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相关配套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规范,健全了工作机制,提供了纪律、组织保障。不断健全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机制,提高低保对象识别的精准度,实现低保对象的动态调整。2017年,我市全面建立市、县两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与医疗、教育、住房、临时救助、司法援助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有效衔接,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政策落实和监督管理。
截至目前,龙文区、常山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漳州开发区等地所有建档立卡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提前实现了全面脱贫。(记者郑来珍通讯员何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