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卡按无卡处理,全程计费的依据在这里
▲全程通行费370元,入口处为空白
从泉州德化上高速后,在途中不慎遗失高速通行卡,在漳州工作的黄先生不得不为这个失误付出代价,原本105元的通行费,得按最远里程370元收取,额外还得缴交25元的补卡费。
昨日,福建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漳州征管所负责人回应,他们是根据省政府85号令执行,同时提醒车主,应妥善保管好高速通行卡,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没了通行卡 多交两倍多费用
4月27日中午11点多,黄先生驾驶小车从泉州德化上高速,中途不慎丢失高速通行卡,到漳州江东收费处被窗口工作人员告知,丢卡需按全程高速费370元收取,同时还得缴交25元的补卡费,共计395元。“上路后,中途发现车有点问题,曾下车查看并加了机油,我估计就是那会儿不小心将卡遗失。”黄先生说,当时向窗口人员要求调取监控查看,自己的车是否在泉州德化上的高速,但工作人员现场并未同意调取监控,坚持让他缴交全程高速费,让他找到卡后再凭卡和票据到收费站来退款。“平常我从泉州德化到漳州,高速收费不过105元,这次多交了两倍多的费用!”黄先生抱怨。
全程计费是按省文件执行
为何收费人员不调取监控?对此,高速公路公司漳州分公司江东收费所的黄所长昨日解释,即便是从入口处调取到监控证明其确实在该入口取卡,同样要按全程对车辆进行收费,而且还得赔付办卡费用。
黄所长说,根据福建省政府第85号令(2002年10月31日),“对损坏、丢失通行卡的,按无通行卡处理,由高速公路收费单位按照规定的车型、费率全程计费”。
黄所长说,这是政策规定,他们只是按照政策执行。“我们只能提醒司机,进入高速公路收费口,一定妥善保管好通行卡,在出口收费处,再交给收费人员。”
早就反映过 暂无新规出台
“丢卡按最远端收费”的规定,早就受到质疑,部分地区已制定了修改及执行方案。譬如,广东省2007年出台了《丢卡或入口信息异常处理机制》,根据规定,司机在高速路丢卡、忘记拿卡或所持卡无法正常识别入口信息的,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应先根据车牌号码或卡编号查询车辆的入口信息。凡可查询到实际入口信息的,按实际入口计收通行费;不能识别实际入口信息的,按该联网收费区域内可达里程最远入口计收通行费。
对此现象,福建省高速公路公司漳州分公司收费处的蒋副主任称,他们也向省公司反映了这种情况,但到目前为止,仍没有新的法规出台,因此只能按现行政策执行,无卡的按全程计费,并赔付办卡费。(海峡导报记者 蔡晶晶 王龙祥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