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新出台便民举措解读
近日,省公安厅集中推出9项便民举措,为此笔者特意走访了市公安局治安、交警、出入境等部门,为您详细解读和百姓关系密切的户政、交警、出入境等举措。据悉,此次全省公安机关推出的便民举措中有多项举措我市公安机关已提前实施或推出,许多群众已从中得到实惠便利。
去年我市推出的10项户籍管理便民举措已全面涵盖
去年11月初,我市集中推出户籍管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内容囊括禁止为计生部门“验票把关”、县市区内户口迁移当场办结、简化居民身份证办理材料规定等,这些便民利民措施实施以来受惠群众众多,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
从去年11月8日至今约半年时间,全市办理出生申报户口达7.2万人,超过了往年一年出生申报户口数。其中,往年出生(2012年以前)4.2万人,解决了一大批因违反计生政策未能申报户口的问题。在简化群众办理户籍的程序和材料方面,自2012年底,我市在省内户口迁移中取消了户籍证明,凡通过查档案、信息系统或民警调查等可以掌握的情况,不需要群众提供各种证明,出生申报落户不需要提供生育证或村居(计生)证明,办结后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办理结果;办理过程中,群众也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查询办理进度。在方便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方面,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主动作为,自加压力,不断缩短证件受理阶段的审核、签发、抽检,以及证件到达后的核验、分拣、下发等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内部的制证环节时间,自2012年以来,基本实现了普通证件一个月、加快证件10天等便捷领证措施。据统计,去年以来,全市办理身份证26万多张,其中未满16周岁申领4.6万张,年满16周岁申领2.5万张,证件有效期满换领3.6万张,丢失补领7.3万张,证件损坏换领1.1万张,其它6.9万张。
出入境证件“就近办”,简化手续已提前实施
在方便就近办证方面,3月10日,市公安局在台商区分局角美派出所增设的出入境受理服务点正式启动运行。新增服务点服务内容包括以下事项:①《普通护照》申请;②《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前往港澳通行证》的申请;③《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签注的申请;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的申请。截至4月29日,已受理各类出入境证件600余件,实现了群众就近办证、少跑路、少排队、省时间的预期目标。此外,漳州市辖区内居民在各县、市(区)出入境办证大厅均可就近申办出入境证件。
在开通网上预约服务延长服务时间方面,1月7日,全市出入境管理部门开通网上预约服务,每周六上午专为网上预约办理出入境证件的人员受理办证,方便上班族、学生和外出务工者错时办证。平时遇办证高峰时期,增派警力在午休时间受理申请。
在简化申请手续方面。①从4月1日起全市居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三类出入境证件的申请表简化合并为《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三表合一以后,一人如果需要同时申请多种出入境证件仅需填写提交一份申请表,并提交一次办证照片、排一次队,便可完成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办理。②从5月1日起,本省居民可就近申请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定居和台湾本岛个人旅游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免交暂住证明。本省户籍居民凭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等出国(境)证件,免交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③申请人在一年内曾向我省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已提交符合办证要求的电子办证相片的,再次申办的,可不再提交电子制证相片。
在缩短办证时限方面,群众在我市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通行证,受理审批制证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至9个工作日,港澳台再次签注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至6个工作日(工作日不含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在提升出入境办证大厅服务水平方面,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启用排队叫号机,投入应用自助填表、自助受理机等设备。全市出入境受理大厅设置银行缴费POS机,使办证缴费同步进行,简化流程、提升效率。同时,建立完善应对高峰办证期间的特殊工作机制,设立急事急办、“绿色通道”专窗,公开24小时咨询、投诉、举报电话,为有紧急特殊事由的申请人提供服务。
机动车检验全省通检,省外可电话委托异地检验
从5月1日开始,在本省注册登记的汽车(大型客车、校车除外),免予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可在省内任意选择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检验,并直接在检验地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在本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除大型客车、校车外),在外省使用因故不能回本省参加检验的,可通过电话办理委托异地检验业务。车管所在工作时间指定专人负责接听来电,受理电话委托检验业务。受理服务电话:0596-2130016。
电话办理委托需要以下办理流程:
1、办理业务时首先需要电话告知来电人姓名、车主姓名、车主身份证号码(或单位机构代码证号码)、车号、车辆类型、受托检验地车管所名称、邮寄地址及邮编、联系电话等内容。
2、车管所告知车主将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车管所,地址为: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邮编:363005。
3、车管所收到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车主身份证(或单位机构代码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委托检验业务并邮寄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委托书,邮寄费用由车主承担。 (漳州新闻网 章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