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朋友家做客酒足饭饱后骑着摩托车离开,结果在路上被巡逻警察当场查获。4月10日,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南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张某是龙海人,去年8月27日晚上到南靖县山城镇办事。当晚11时多,张某办完事情,就到县城一个朋友家坐。朋友见到好久不见的张某,就亲自下厨炒了几样好菜,并拿出几瓶青岛易拉罐啤酒,但主人只吃菜不喝酒,张某自己一个人将啤酒全喝掉。凌晨2时,夜深人静,张某说要回住所睡觉了。看着朋友几瓶酒下肚,已有一些醉态,还要骑摩托车回去,主人既没有挽留朋友留宿,也没有劝其不要酒驾或叫人代驾。张某骑着摩托车从朋友家出来,在经过中山路和人民路路口时,被巡逻的警察当场查获。经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9.2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记者庄文剑通讯员黄成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