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是一名摩的司机,同时在南靖县从事代办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业务已有十多年。为谋取私利,他伪造了两枚医院健康体检专用章用于帮他人换证。10月9日,南靖县检察院对黄某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提起公诉。
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业务必须由驾驶员亲自到医院进行体检,再由医院出具《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但黄某发现有很多驾驶员没空到医院体检,于是黄某想到,如果自己能在《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上动手脚,那么就不用再带驾驶员去医院体检,这样一来自己既赚取了体检费用,也节省了跑腿的时间。
2016年初,黄某在带驾驶员到医院体检的时候,趁体检医生不注意,将医院的健康体检专用章偷偷盖在自己事先准备好的白纸上,并先后找人按照其获取的印文伪造了两枚医院健康体检专用章。此后,黄某在代理他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业务的过程中,先由自己伪造《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在上面冒充体检医生签名,并加盖上自己伪造的体检专用章,后提交给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用于办理驾驶证换证业务。
截至案发前,被告人黄某共使用伪造的印章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上盖章1000余份,非法获利合计人民币1万余元。(记者 赖雅红 通讯员 周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