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2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罗晓晖 柯秋燕 文/图)近日,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湖美、龙山、丰田、和溪机动车辆存放场所内集中销毁报废机动车1790辆,避免报废机动车流入社会,排除了安全隐患。
报废车辆现场
据悉,此次销毁的1790辆报废车辆,其中摩托车类1595辆,汽车类189辆,非法拼装车6辆,均为往年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中,查扣的报废机动车以及无合法来源的涉牌涉证车辆。全部车辆经一系列法定程序现场查验,保证销毁车辆全部符合报废机动车条件,整个过程拍照存档,保证销毁过程合法、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