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29日讯(通讯员 蔡淑娇 柯秋燕 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1月26日,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庄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据悉,1月24日18时许,庄某去找朋友泡茶,过了一会,准备离开去幼儿园接孩子回家,于是驾驶车辆行驶至建设路时,不小心与左侧周某(载张某、韩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庄某马上下车查看周某等人是否受伤,发现没有生命危险。但考虑到自己没有驾驶证,心里害怕对方报警,为了逃避处罚,庄某便快速驾车逃离了现场。
接到受害人的报警后,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并详细了解事故经过等相关情况。随后,民警立即调取事故现场监控视频,通过小车车牌号迅速锁定了车主,通知车主来交警大队配合事故调查。车主称其把车借给了庄某。没多久,庄某主动到交警大队配合调查,承认自己开车撞到人后逃逸的事实。1月26日,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庄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