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工业废碱液未作处理 涉嫌污染环境被刑拘
开办工厂,却没有对工业废水做防污处理,导致渗漏流入河道,污染环境。6月10日,南靖县龙山镇某竹丝加工厂老板黄某花被南靖县公安局刑拘。
5月8日,南靖县环境保护局移送一案件时称:在执法中发现,南靖县龙山镇宝斗村某竹丝加工厂使用未经防渗漏处理的土坑,存放废碱液(亦称“黑液”,属危险废物),废碱液存放池外还有一根排水管直通场外河道。南靖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从该厂排放废水的管道内外监测到的数据,已经远超过正常数值,如果该工业废水通过管道,被排放到河流中,会消耗水中的氧气,致使水中的动植物因缺氧而死亡,严重影响水质;如果人们食用,则会对人体的健康造成较大的影响。
根据刑法规定,南靖县公安局于6月10日对犯罪嫌疑人黄某花予以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海峡导报记者 杨艳娜 通讯员 黄达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