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8月9日讯 卢某未经批准采河砂,被查后还在偷偷卖砂。昨日,他因涉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被南靖警方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卢某今年44岁,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初,他购买采砂船,雇工人在南靖县金山镇溪洲水电站坝头处非法开采河砂,并运至一铸造厂内存放。后经举报,南靖警方依法对其非法开采的大量河砂就地扣押。
然而,今年2月至6月期间,卢某在明知河砂被扣押的情况下,仍擅自变卖1000多立方米的河砂,并将5500多立方米的河砂当作护模砂,用于该铸造厂铸造配件,致使扣押的河砂损失6564.39立方米,从中获利达328219元。6月18日,南靖警方将其抓获归案。(通讯员 黄达泽 海都记者 陈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