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感觉伸手向家里要钱没面子,反而认为伸手盗窃是自食其力。8月27日,经南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冯某、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分别并处1万元和2.5万元的罚金。
1995年出生的冯某和1992年出生的黄某初中毕业后,在网吧里打网游时相识。两人认为没读书却向家里要钱很没有面子,必须自己挣钱以显示自立,但又认为打工累、来钱慢,于是两人竟想出盗窃的“好点子”。
2012年至2013年4月间,冯某伙同黄某窜至南靖县山城镇各村,采取溜门、攀爬等方式入户实施盗窃,作案次数20多起,盗窃财物金额5万余元。
今年2月21日,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在得知同伙被抓后,冯某于当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通讯员 黄国华 周维娜 记者 杨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