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知鲜竹笋在湖北省的市场销路好,由于距离湖北路程较远,难以保鲜。为了延长鲜竹笋保鲜保质期,让竹笋色泽更亮白,不法商贩竟然用工业硫磺对鲜竹笋进行熏制、加工。
9月9日,南靖县检察院以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对周某成、陈某升和陈某勇三人提起公诉。
1972年出生于湖北省天门市的周某成,长期在广东从事竹笋收购生意,并运往湖北销售。2012年六七月份,周某成认识了家住南靖县山城镇的陈某升,随后便拟在南靖收购鲜竹笋。两人谈妥合伙使用工业硫磺熏制麻笋尾事宜,由周某成按照每吨100元的加工价格,支付陈某升代办费。
随后,陈某升在南靖县丰田镇一处工厂搭建了简易的加工棚,开始收购麻笋尾原材料,并雇佣工人负责麻笋尾的装卸、熏制及包装,同时,叫其弟弟陈某勇在现场负责管理。
2012年8月31日,当地公安机关与南靖县质量监督局联合检查时,将该窝点查获,在现场查获了未使用的工业硫磺16包、已熏制完成的麻笋尾11万余斤。经鉴定,该麻笋尾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为2.1g/kg。
如何辨别“有毒”鲜竹笋
根据原国家卫生部办公厅及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工业硫磺,因为食用经工业硫磺加工的食品后,可能引起食物中毒,并可能诱发恶性肿瘤。
如何有效辨别“有毒”鲜竹笋呢?一般而言,未经加工的鲜竹笋常温下放置48小时便会木质化,食用起来味道不佳;而用工业硫磺熏制的鲜竹笋存放数日仍鲜脆白嫩。此外,还要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鲜竹笋后,宜尽量用清水多次浸泡洗净后再食用。(导报记者 杨艳娜 通讯员 黄国华 周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