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17日讯 南靖男子赖某私藏猎枪,还偷偷上山打野猪。前天凌晨2点多,南靖和溪派出所民警在和溪镇迎新村将赖某抓获。
10月初,南靖县和溪镇有村民发现,村民赖某家中藏有一把猎枪,赖某曾到附近的山上,用猎枪打到一头野猪。
前天凌晨,经办民警突袭赖某家中,将还在睡梦中的赖某当场控制。经初步搜查,民警并没有发现群众举报的猎枪。可随后,民警发现赖某不时往屋外的一间柴草间看去。最终,民警在一暗格中发现一把猎枪。面对缴获的猎枪,赖某对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事实供认不讳。(海都记者 陈青松 通讯员 黄达泽)
退休干部生活单调 网购零件自制枪支
退休后因生活单调便想四处猎鸟游玩,随后网购部分配件与自制配件进行组装,后约朋友四处试枪打鸟,不料却要面临牢狱之灾。10月16日,南靖县检察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1957年出生的张某,是龙岩某参公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因从小对枪支颇有研究,便打算制枪猎鸟打发退休后的单调生活。2014年4月份,张某在家利用钳子、锉刀等小工具自制枪支的击锤、扳机结构、木柄枪托,并网购消声器、瞄准镜等部件,随后与家中存放的气枪枪管,组装成可发射火药弹的枪支。最后,再通过网上购买的钉枪弹与自己用废旧汽车电瓶的铅做成的铅弹头,组合成子弹使用。
2014年5月初至6月,张某先后六次携带该自制的枪支、子弹到龙岩市新罗区、南靖县梅林镇等地试枪、打鸟。6月23日在南靖县打鸟时,被南靖县公安局当场抓获,并在张某及其朋友家中查获网购的钉枪弹近千发、自制的铅弹头2000余粒及制枪和子弹的熔炉、磨具、锉刀等工具。
经鉴定,张某自制的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等非制式枪支,可认定为枪支,自制子弹可认定为弹药,自制铅弹头可认定为弹药散件。(通讯员 黄国华 庄丽容 导报记者 杨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