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简政放权 释放改革红利 ——漳州市委编办全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综述
精简市本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一半以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权力、责任和公共服务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开;建立行政审批监管办法;创新“模拟审批”等审批方式……这是市委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全力加快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和信息化,持续简政放权,撬动放权、监管、服务协同推进,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的缩影。
市政府副市长张翼腾陪同省委编办领导到漳州台商投资区调研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审批服务便民利民
应减即减,能放则放,政府“瘦身”更“健身”
“2014年来,共取消、调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58项,目前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18项、公共服务项目139项。”市委编办主任欧阳晓红告诉记者,经过历次改革,漳州行政审批项目实现了数量上的“瘦身”,职能配置上的“健身”。
“减少”并不意味着“不管”,哪些项目不用“婆婆”管?哪些审批事项该“放”?2015年初,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简政放权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围绕“接、放、管”三个方面,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大力清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和标准化,最大限度地下放审批权限。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政府坚决退出;对国家层面、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认真制定承接方案,明确承接单位和监管措施,并明确20个工作日限期衔接,防止上级下放的权力“自由落体”;率先在全省取消非行政许可这一审批类别,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审批前置清理,明确18项企业经营自主决策事项,不得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将116项企业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解决审批事项下放不同步、审批前置条件多等问题。同时,按照山区、沿海、城区等三种类别,对市、县统一规范,框定尺寸,防止改革步伐不一、各行其是的问题。今年,全市465个重点项目中80%以上前期审批手续均在县(市、区)办结,提高了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