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15日讯 昨天上午7时45分许,漳州市区新华东路岳口小学路段,岳口小学校内的一棵临街古榕树伸出校外的枝丫上,一截近2米长的枯枝骤然掉落。骑车经过的卢老师被砸中,头盔被砸穿,人当场晕倒,随后,枯枝又弹向骑车经过的学生家长朱女士,将她的左腿、左脚全部划伤、鲜血直流。事发后,2名伤者被紧急送往解放军第175医院急诊科救治,所幸二人均无生命危险。
海都记者从古榕树的铭牌和园林部门获悉,该树树龄超300年,保护级别为一级,管护单位为岳口小学。岳口小学校方称已有应对措施,但尚未对采访作出回应。
这棵300多年的大榕树位于岳口小学内,榕树小半边身子探出校外
手臂粗枯枝掉落
砸穿老师安全头盔
“幸好,我平时有戴头盔的习惯,不然,这次可能就没命了!”昨日上午11时许,在解放军第175医院急诊科病房,刚刚检查完身体的岳口小学的卢老师,躺在病床上,提起那惊险一幕,她至今心有余悸。
昨日上午7时45分许,还下着小雨,卢老师骑车去上班,已经快到新华东路岳口小学门口,途经校内一棵探出校外的古榕树下时,她突然听到头顶传来“咔嚓”一声。“一截枯枝掉了下来,有很多分枝,已经看到了,可是路上人太多,根本没办法躲避”。“咚”的一声,卢老师所戴的头盔被砸穿了一个大洞,她连人带车当场摔倒。“我当时意识还清醒,看到那截枯枝弹出去,砸中了我右手边一位骑车家长”,卢老师说,过了不久,她眼前发黑,就晕过去了。
卢老师的头盔被砸了个洞
经过检查,卢老师说,她的头上肿了一大块,有脑震荡,但幸好没有骨折。
被砸中的家长是朱女士,事发时,她正骑车载着孩子去上学。“那截枯枝有手臂粗细,一两米长。”枯枝穿透了朱女士雨衣,擦破了左腿,插在了左脚小指头边上,血流不止,“还好,没砸到我孩子!”
朱女士的左腿和左脚都被枯枝砸伤
残留枯枝悬在半空
涉事校方尚未回应
新华东路街道狭窄,岳口小学路段两侧摊贩林立,岳口小学内的这棵硕大的榕树,却有小半个身子探出校外,遮住了一段新华东路。海都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砸伤人的枯枝已被清理干净。
“这就是早上那个老师的头盔”,一个菜贩指着地上的一个残破的头盔说。记者看见,在破裂的头盔旁,还有一小截枯枝。
记者走访时发现,事发后,古榕还有一根两三米长的枯枝悬在半空,古榕上有一块编号为075A的古树名木保护牌,牌上标明:树龄为300年,保护级别为一级,管护单位为岳口小学。
岳口小学陈校长称,教育局有规定,学校不能随便接受采访。校方已经有了应对事件的措施。
记者致电芗城区教育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岳口小学古榕树枯枝掉落砸伤人一事,她尚不知情,记者可直接跟校方了解相关情况。
古树管护为属地原则
断木伤人或担责
根据今年5月11日发布的《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挂牌保护古树名木通告》,在机关、部队、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园等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由所在单位承担管护责任。
昨日下午,漳州市园林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古树名木的保护是属地管理原则,“每棵古树都有相应的管护单位,由该单位负责其日常管护”,但是,管护单位不能擅自修剪古树,须报园林部门同意方可。岳口小学是其校内古榕树的管护单位。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吴文都律师说,《侵权责任法》第九十条明确规定,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林木管护单位要尽到日常管理、养护的责任,发现树木有倾倒、不稳固的危险,要及时加固,尤其是在暴雨、台风天气,这些都是可以预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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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园林部门
将对有隐患行道树进行修剪
今年以来,漳州雨水偏多,3、4月份本报就报道过2起雨天行道树倒砸中路边停靠车辆事件(详见本报3月24日、4月25日相关报道)。台风天即将来临,市区的行道树的安全隐患是否排除,市民表达了担忧。
昨天下午,海都记者走访了市区水仙大街、建设路、大通北路、腾飞路等路段,发现马路两侧的行道树生长旺盛,有些甚至遮挡住了路口的信号灯,不少行道树上也有枯枝存在。
对此,漳州市园林管理局绿化科负责人表示,对市区行道树,部门采取的是日常管理和巡查。尤其是台风来临前,他们会对有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支撑,较大树冠会进行修剪。目前,园林部门已经对全市的行道树进行了摸排,6月底,会对全市遮挡交通信号设施的行道树进行修剪,“腾飞路、瑞京路、南昌路、水仙大街都有列入。因为下雨没办法施工,天晴就会开工”。
7月初,园林部门还会对摸排中,目测存有安全隐患的行道树进行局部修剪,“对于行道树,不会进行很大的修剪,因为行道树夏天还要满足遮阴的需求”。(海都记者 陈青松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