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批准,高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逮捕。
高某的女朋友王某(已判决)与被害人小王是同事。王某称,她觉得自己未婚先孕的事在公司里传开是小王传出去的,还称小王对自己有骚扰行为,高某为此很生气。王某后来辞职,2009年3月一天晚上,她回公司找人,小王正好值班,他不让王某进去,王某为此很生气,打电话让高某过来“修理”小王。当年4月3日凌晨,高某叫来两名男子,来到该公司砍伤小王。案发半年后,王某主动投案自首,同时配合警方抓捕高某。(通讯员 谢艳珊 刘明斌
本网记者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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