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10月19日10:00—10月27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通过建设银行于10月28日24:00之前缴交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4、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14日10:00—11月18日24: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10月19日8:00—10月27日12:00法定上班时间,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初审。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或免面试直接进入体检环节)阶段前,市直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复核;县(市、区)属事业单位由招考单位所在地的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