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湖南人谢某欢去年9月底10月初多次到广东潮州市购买毒品回诏安,吸食之余还卖给湖南老乡获利,经诏安县检察院起诉,5月30日,谢某欢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2010年9月份,谢某欢多次到广东省潮州市新桥路的一处巷子内向一四川男子购买毒品带回诏安吸食,2010年9月底,谢某欢除自己吸食部分冰毒外,开始将其余冰毒重新包装,装入透明塑料封口袋,以每袋100~20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在其出租房内及花正大酒店桑拿部后楼前巷子处,谢某欢多次贩卖毒品给在诏安务工的游某勇、刘某兴、陈某辉和陈某俊等5个湖南籍老乡吸食,从中牟利。
2010年12月23日,谢某欢在南诏镇某出租房被抓。(本网记者 苏禹成 通讯员 林保平 林金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