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他们做,我们就不做了。”拉手网漳州点涉嫌不正当竞争,29日被漳州市芗城工商局检查大队要求整改。
据工商人员介绍,半个月前,他们接到商家及漳州本土一家凭借短信团购的网站——— 潜利谷网投诉称,拉手网漳州点在跟商家合作时,要求商家如果与拉手网合作,就不能与其他团购网站合作。
29日上午,工商局对拉手网漳州点进行检查,发现拉手网同商家订立的合同存在违规行为,如合同第七条规定:乙方(商家)承诺团购产品在甲方(拉手网)任何服务平台上线××日后,双方本次合作产品及类似产品,不在其他团购网上线等规定。
工商人员说,拉手网漳州点违反了《福建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的规定。拉手网漳州点负责人当场表示马上改正,取消合同中违规条款。最后,工商人员对拉手网漳州点处以口头警告,并称如再发现违规,将严格查处。(记者 廖珍妹 通讯员 沈学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