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3月2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王惠敏 实习生 张森)3月17日19时许,在漳州市区九龙大道上某酒店门口,3部小车被人恶意刮花。经漳州110民警现场调查,系公交公司的一名司机所为,当事人王某对刮花小车的行为供认不讳。(3月18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推出报道《漳州公交公司司机为泄愤 恶意刮花多部私人轿车》)。
私家车在某酒店门口被刮,旁边有家公交公司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获悉,这位公交车司机已和私家车车主协商解决车被刮之事,并作出赔偿。
事件回顾:司机为泄愤 刮花路边轿车
3月17日19时许,林先生报警称,连同自己的车在内的3部小车被恶意刮花。据林先生介绍,当日,他去找在酒店附近公司上班的朋友,把车停在酒店门口。其他2部也被恶意刮花的小车是朋友所在公司员工的私家车,且近期已多次发生类似情况。
经警方调查,刮花小车的嫌疑人是一名公交车司机
漳州110民警通过监控录像获悉刮车嫌疑人的衣着特征,类似公交车司机工作服,而在酒店附近刚好有一家公交公司。果然,在该公交公司调查时,民警锁定恶意刮花小车嫌疑人王某。王某是该公交公司里的一名司机,对其刮车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王某认为该公司员工车辆挡道,为泄愤恶意划花车辆,给对方下马威。民警当场对王某进行教育,并将其带到新桥派出所移交处理。
最新进展:公交公司称是个人行为 当事人与轿车车主达成调解
3月20日下午,漳州公交集团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司机王某是17日傍晚6时许下班,划花小车之事发生在下班后,且在公交车场外,和公交公司日常管理、服务质量无关,是司机个人行为。且公交车停放于停车场,出入口顺畅,其所说的挡道不是挡住公交车的线路,他可能是一时意气用事,经民警教育,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至于划花小车,当事人双方已协调解决,司机王某已作出赔偿。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也从芗城警方获悉,该事件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划花小车的当事人王某已和私家车车主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