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职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各自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每个职位的笔试考试科目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0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长泰县、常山开发区、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5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报考各县(市、区)所属的事业单位(不含医卫技人员),职位要求招收硕士及以上学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5以内的(含1:5),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5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本方案规定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情况考生可通过《职位条件一览表》查询。
3、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17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