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芗城、龙文区城管执法局的具体职责为: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3、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流动无证照个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人行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内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10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履行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