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梁政)近日,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直属城管执法队伍及主城区城管执法职责进行调整。其中,漳州市执法局多项审批权限调整、下放至芗城、龙文两区执法局。
在审批权限调整、下放方面,漳州市住建局将委托给市城管执法局的建筑渣土审批管理权收回并下放至芗城、龙文两区。另外,户外广告审批管理权也同样收回并下放至芗城、龙文两区,市住建局负责编制、修订主城区户外广告规划,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两区依据户外广告规划行使具体审批管理权。
此外,漳州市城管执法局原行使的城市规划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涉及社会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以及胜利路市容管理的行政处罚权,由芗城、龙文区城管执法局按所辖区域承接。
此次职责调整之后,漳州市城管执法局的具体职责为:
1、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
2、负责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以及专业性强的管理执法工作,包括市级规划部门转办的重大规划监察案件;
3、承担市城管办的日常工作;
4、承担市“两违”治理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两违’整治工作”;
5、负责市城管指挥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
6、承担市规划局委托行使的漳州高新区(圆山新城、靖城园区)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法建设查处的行政处罚权;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