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9时许,“漳州110”民警巡逻至漳州市司法局对面时,发现靠近华元小区一侧非机动车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躺在地上。民警下车查看,并通知120及交警到场。
施救现场
经了解,系电动车与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驾驶员陈女士伤势较重,其女儿及骑自行车的老人伤势轻微。
为了避免二次伤害,民警将陈女士移至人行道上,并从路边搬来遮阳伞为其遮阳,利用警车上的小药箱对其进行初步止血,老人称可以自行处理。由于陈女士受伤严重,几次差点昏迷过去,为了让她保持清醒,民警不断轻拍她的肩部,并与其沟通交流。虽然陈女士意识模糊,仍不断地向民警求助:“先救我女儿,她受伤了……”
通过交流,民警确定了陈女士家属的联系方式,并通知家属到场。120到场后,民警将陈女士抬上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由于骑车老人轻微受伤,其表示不用去医院。
目前陈女士生命体征正常,其女儿身体经检查后也无大碍,现案件移交芗城交警大队做进一步处理。(汤成城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