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15日讯 张先生与朋友到茶座喝茶,本想惬意小聊一番,却没想到遭遇意外,在点燃酒精灯时,他被蹿起的火苗灼伤了脸。昨日,在芗城12315的调解下,张先生拿到了茶座付给他的300赔偿款。
11月10日中午,吃完饭后,张先生带着朋友到漳州市九龙公园里头的一家茶座喝茶。恰好午休时段,茶座老板还在午睡,店里只有老板的母亲一人在看店。张先生此前已来过几次,熟门熟路的他就表示要自己动手泡茶。茶座使用的是酒精灯炉具,张先生自己给炉具添加了酒精,又拿起打火机点火,不想打火机刚接触酒精,火苗就“砰”的上蹿,把张先生的嘴巴、鼻子都灼伤了。
张先生到解放军第175医院治疗,花了医疗费500元。
过后,张先生与茶座老板交涉,协商赔偿问题,茶座老板觉得有点冤,午休时段他午睡并不做生意,是张先生自己要来泡茶的,而张先生为啥会被灼伤,也是因为他在点火时将酒精灯开到最大挡,火苗才会蹿起老高,是张先生使用不当导致事故的发生。
双方在责任认定上无法达成一致。张先生请求12315介入处理。经调解,茶座老板同意承担主要责任,一次性赔偿张先生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