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0月27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今日下午5时许,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通过官微发布一起职务犯罪案。由龙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南靖县山城镇原党委书记林坚贞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高利转贷罪一案日前作出生效判决。
日前,龙海市法院对该案件作出生效判决,认定林坚贞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高利转贷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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