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午,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海鲜市场被非法交易,被陈城边防派出所民警及时制止,并将其放归大海。
当日,陈城边防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群众反映,称在陈城镇宫前村码头海鲜市场有人在兜售海龟。
该龟呈灰绿色,身长约60公分,重约50斤,有人出价3000元预购买。民警迅速深入市场进行耐心的劝说,并告知其非法买卖国家保护动物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沈姓渔民答应无偿将龟放归大海。
随后,边防官兵在检查该海龟没有受伤情况良好后,决定在附近海域将它放生。
在东山海域每年都会有发生渔民误捕海龟的现象,不过,由于海上资源减少,渔民抵制不了金钱的诱惑,仍存在非法交易的违法行为。
陈城边防派出所干事 沈捷煌:希望广大渔船民在渔业生产时,如果捕捞到海洋珍稀野生动物,请及时放生,切实维护海洋生物种类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