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1月30日),漳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人事任免议案,并表决通过,颁发了任命书。此次人事任免涉及市人大、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
关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法制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职务任免
根据漳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
任命:
戴鹏飞为漳州市第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黄兆娟为漳州市第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沈钦坤为漳州市第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免去:
黄兆娟的漳州市第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沈钦坤的漳州市第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戴鹏飞的漳州市第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苏斌钢等职务任免
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刘远的提请
决定任命苏斌钢为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康溪顺的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罗雄的提请
任命:
郑通斌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陈于伦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姚若贤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蔡钟麟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
叶维文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杨小红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李越年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毅勤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周洪福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清芬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志平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朱火钟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于伦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蔡钟麟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叶维文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杨小红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吴顺和、李建国、周秀容的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漳州检察院系统
根据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秀强的提请
任命:
胡亚金同志为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亮同志为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
欧阳伟、方云柏同志为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何维、陈金恋、王育琪同志为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黄灿平同志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朝松、卢平临同志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文发、陈建煌同志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曾翠蓉、傅艺娟同志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
周跃武同志的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曾有才同志的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马 宁同志的长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撤销林超群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