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18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从漳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获悉,2月1日起,漳州市公立医院将推行按病种收费改革,急性单纯性阑尾炎、腰椎间盘突出、类风湿性关节炎等207个病种,将实行按病种收费,不再按项目收费。
什么是按病种收费?即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含检查、检验)、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院按此标准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也就是说,要做一个手术,此前,不同的医院对于它的“定价”会有差别,可按照按病种收费的政策,各家医院都是按照疾病种类来确定支付的最高额度。假如你是市医保患者(在职),需要做一个手术,那么,到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做手术,需要花多少费用,在过去,包括医生也不知道,如今,改为按病种收费之后,只要被医生确诊是某一个病种,就可以确认治疗费用了。
2月1日起,在漳州市治疗这207个病种,将执行按病种收费,执行期限暂定一年。其中,100个病种为省属公立医院首批推出,漳州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执行;107个病种为漳州市遴选病种,漳州市二级及以上、三甲以下公立医院全部试行,三甲医院试行其中22个病种。漳州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对主诊断、主操作符合实行按病种收费的医保参保人员及自费患者均应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
按病种收费实行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差别化的收费政策,其中,三级医院收费标准分为A档、B档,三甲医院执行A档收费标准,其余三级医院执行B档收费标准。漳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漳州市医院、解放军第175医院及漳州市中医院收费标准为三级A档,龙海市第一医院为三级B档;其他县级公立医院都属于二级医院。参保人员在公立医院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结算,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不设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