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1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昨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消息:日前,龙海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被告人吴志鸿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向龙海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现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
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从漳州市纪委监委获悉,吴志鸿为龙海市委台工办原主任、室务会召集人。4月2日,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经查,吴志鸿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违反组织纪律,个人违反议事规则决定重大问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群众纪律,在管理、服务中违规收费;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违反生活纪律,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
吴志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党的宗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共龙海市纪委常委会、龙海市监察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并报请中共龙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志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规所得。
4月3日,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称,这是漳州市监察机关成功处置的首例留置案件,全案办理仅用一个月时间即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查实吴志鸿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全案涉及金额近400万元。调查期间,专案组综合使用了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扣押、搜查、鉴定和留置等9项调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