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6月21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获悉,《2018年漳州市人社领域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于6月19日印发。此次全市人社领域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从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其中,6月1日起开始排查摸底,7月1日至10月31日清理整治。
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是: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或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此次综合治理工作的对象是五类机构,即: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职业介绍机构、人才中介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等。
漳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被滥用、派遣工合法权益被损害的问题比较突出。当前,有些单位在办理营业执照时,涉及到劳务派遣的经营范围,但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没有按规定到人社部门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就开始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漳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综合治理,将主要围绕劳务派遣单位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检查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调整行为,规范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