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1月5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日前,《关于进一步推进漳州市精准脱贫“三千”工程实施工作补充意见》出台。根据市属5所高职院校2018年招生实际情况,在完成“三千”工程第一阶段招收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和云霄、平和、诏安三个贫困县经济困难学生的基础上,把“三千”工程资助对象扩大到其余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经济困难学生,实现惠民政策全覆盖。
据悉,漳州市积极实施精准脱贫“三千”工程,在全市招收1000名贫困地区学生(建卡贫困户优先)到市属职业院校就学、安排1000个(重点企业、好企业)就业岗位、筹集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入学职业院校和就业。“三千”工程资助对象毕业后,如果资助对象有更好的就业选择,未到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企业就业,要充分尊重学生就业意愿给予支持,不收回已发放的减免学费资助经费。
《意见》称,为实现贫困家庭“一人工作、全家脱贫”的目标,市人社局、经信委和国资委要精准做好征集至少1000个岗位(重点企业、好企业)工作,坚持精准就业扶持,专业岗位对口的原则,选择好与市属5所高职院校学历和专业相对应的岗位,并允许师范类、医药卫生类学生双向选择就业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