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挑选体育运动场所,乘人不备盗窃放在操场旁的手机,然而“好景”不长,在盗得四部手机后,即被民警抓获。2月28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35岁,平和县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芗城公安分局通北派出所刑事拘留。
小刘是漳州某学校的一名女生。2月18日下午4时许,她和同学一起到学校操场训练,训练前像往常一样把手机放在操场旁边休息的台阶上,等训练完要去拿手机的时候才发现手机不见了。同样丢了手机的还有一同训练的同学小李。小刘随即报警,辖区通北派出所民警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调取学校监控,民警发现在小刘他们训练的时候,一名嫌疑人翻越围栏进入学校,之后“溜达”到操场旁休息的台阶,趁四下无人偷走了那两部手机。
之后,民警寻线追踪并展开研判,发现嫌疑人当晚乘车到了厦门,民警将相关线索通报厦门警方,并请求协助抓捕。19日凌晨,厦门警方根据这些线索,在思明区将嫌疑人陈某抓获,当场缴获被盗的3部手机。
2月28日,厦门警方将陈某移交芗城公安分局通北派出所处理。经审讯,陈某对其18日下午翻墙进入学校,并乘人不备盗走操场旁两部手机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时供述其之前在平和县某公园篮球场旁盗走另两部手机,其中一部以300元的价格卖于路边人。余3部手机还未出手,就被警方人赃俱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在运动场所锻炼时,要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手机、钱包等贵重财物,避免被不法分子“顺手牵羊”造成损失。(郑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