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12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郑乐和)以为是“坏人”偷拍,“坏人”没追上,就紧追“坏人”的“同伙”不放,结果致其摔倒受伤,一场误会给双方都惹来了麻烦,一方受伤,一方损财。4月11日,在芗城公安分局东铺头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平息了这场不该有的纠纷。
4月11日上午10时许,东铺头派出所接到市民郑某(女)报警求助,称其与他人发生纠纷,请民警帮助调解。经了解,系报警人郑某的丈夫蔡某办理银行消费贷款时,不愿让家人知道,交代银行工作人员吴某实地拍照时不要告知家人,所以吴某直接前往蔡某位于女人街的海鲜店拍照。不料,就在银行工作人员吴某拍照时,被店内的郑某和其母亲发现,二人以为“坏人”偷拍他们的店面图谋不轨,就追了出去,可惜拍照者已走远。不过,看见拍照者有和路上另一名女子(陈某)打招呼,母女二人误认为是拍照者的同伙,遂上前追问。见母女二人来势凶凶,陈某怕惹麻烦就边走边撤,最后竟跑了起来。郑某和其母亲就骑上电动车去追,追了一段距离后,女子陈某不慎摔倒在地,身上多处擦伤,二人追上去围住女子,并报警称抓住偷拍的“坏人”的“同伙”。
实则是一场误会,受伤的女子陈某只是路过,与银行工作人员吴某相识,碰巧遇到打个招呼而已,因为郑某和其母亲追问她,并拿手机要拍她,害怕惹麻烦才跑的。最后,民警告知双方先到医院治疗,并让吴某和郑某协商承担陈某大部分的医疗费用,确实协商不成可到派出所寻求帮助或到法院等相关部门处理。
警方提示:银行信贷员因工作需要拍照时,应当亮明身份,告知当事人事由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尽量避免误会;如果被拍照,一定要礼貌问询拍照原因,如果对方不肯配合可报警求助,不可做出过激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