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7月17日举办的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政策宣讲会上获悉,继去年漳州台商投资区获批开展台资企业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试点政策范围扩大到漳州市全辖。试点政策仍继续对台资企业在资本项目资金结汇、股权投资、外汇登记、外债开户以及注销登记五个方面释放政策红利。
据悉,去年7月漳州台商投资区开展“资本项目管理便利化”试点以来,已为台资企业办理了94笔试点业务,累计金额1.66亿美元。同时,试点政策落地也助推了台资企业“再投资、再创业”。今年上半年,全市新设台资企业项目43个,实际利用台资2.3亿美元,比增109.1%。截至今年6月,全市累计引进台资项目3153个,实际利用台资117.9亿美元,占全市累计利用外资的57.3%。
会议指出,这次便利化试点政策扩大到全市是漳台经济进一步融合的又一“利好”,也为我市打造成为台商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第一站增强了信心、提供了礼包。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用好试点政策,加强引导,优化服务,吸收借鉴台商投资区经验做法,全面推进便利化试点政策工作,更广范围、最大限度地释放“五大”政策红利,让台资企业更有获得感、实惠感。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巡视员陈耕、副市长吴卫红出席会议并讲话。宣讲会邀请省外汇局专家为我市银行、台资企业代表做政策解读。(记者 朱秀敏 见习记者 刘艺敏 实习生 林昕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