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16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梁政 通讯员 漳司法 文/图)12月16日,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www.mnw.cn)记者从漳州市司法局获悉,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于近日联合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漳州市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七五”普法启动以来,漳州市坚持“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总目标,创新“三三三制”普法模式,即坚持“三个到位”,夯实“三个阵地”,把握“三个切入点”,稳中求进、虚中求实,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加快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真正落地生根,努力增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普法和法治工作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助力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打造工业新城、建设富美新漳州、当好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先锋奠定更坚实的法治根基。
此外,芗城区、平和县、南靖县被评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同时,龙文区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市、区),中共漳州市委政法委、漳州市农村农业局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市委宣传部宣传科负责人朱志锐、云霄县委办退休干部张铁城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