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7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近日,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开展户外广告和店招牌整治的通告。为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牌的设置行为,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即日起,龙文区部分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含临时性户外广告)和店招牌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
通告称,整治范围为东起迎宾路(龙文塔段)、西至九龙大道,北起九龙大道(朝阳段)、南至江滨路,海峡物流城区域,以上范围内的所有主次干道。 整治内容包括户外广告(含临时性户外广告)使用权使用期满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含临时性户外广告),不符合国家城市容貌标准的;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各类店招牌。沿街建筑物立面店招牌设置,应做到同一街道相对统一、协调,实行一店一牌,各类店招牌须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和《漳州市区户外广告和标志设置管理办法》等具体规范要求设置。凡不符合城市容貌、环境卫生标准的户外广告(含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及店招牌,由区城市管理局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拆除;逾期未改造或拆除的,由区城市管理局依法依规组织拆除,并可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通告指出,阻碍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