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5月18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5月8日,漳州龙海一艘散货船因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船舶所配船员的数量低于船舶安全配员的最低配额要求,便擅自航行,其经营者被龙海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处罚13万元。
4月15日起,龙海市交通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局、海事处、海洋渔业执法大队等部门,成立龙海市内河船舶涉海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小组,开展为期9个月的内河船舶涉海运输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内河船舶涉海运输非法违法行为。截至5月12日,共查处3艘内河违法船舶,注销46艘内河散货船,并与20多艘内河船舶负责人签订防偷渡和严禁涉海运输承诺书。
内河船舶违法案件中,常见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未持有《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擅自航行、船员配置未达规定标准等方面的问题。此次专项行动在前期强化源头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这些问题的整治方式,改善了内河船舶的管理形式,建立了各部门间信息互通机制。同时加大查处力度,组织执法人员每天对辖区内河流域进行巡查,精准有力打击内河船舶涉海运输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平稳。